4月1日,國家能源局公布《2016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》(下稱“《意見》”)。其中提及了已受到廣泛關注的電改、化解煤炭行業過剩產能、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、跨區能源輸送通道等多項內容。
該意見提出的三大目標包括:
(一)能源消費。2016年,能源消費總量43.4億噸標準煤左右,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3%左右,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6.3%左右,煤炭消費比重下降到63%以下。
(二)能源供應。2016年,能源生產總量36億噸標準煤左右,煤炭產量36.5億噸左右,原油產量2億噸左右,天然氣產量1440億立方米左右。
(三)能源效率。2016年,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同比下降3.4%以上,燃煤電廠每千瓦時供電煤耗314克標準煤,同比減少1克。
該意見中有四大看點引人關注:
1.加快能源體制創新
意見稱,落實、深化電力、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;深化審批制度改革,研究編制國家能源局權力、責任清單,完善權力監督、制約和協調機制;加快《電力法》修訂和《能源法》《核電管理條例》《國家石油儲備條例》立法;針對重點地區、典型問題,著力加強重點專項監管和問題監管,促進能源市場健康持續發展。
2.加快清潔化低碳化進程
積極發展水電、風電、核電、太陽能、生物質能等非化石能源;研究修訂《天然氣利用政策》,推進天然氣高效利用;實施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,加強煤炭清潔綠色開發利用;深入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,保障重點地區清潔能源供應。
3.加強能源國際合作
意見提出,加快推動重大能源裝備“走出去”;鞏固重點國家和資源地區油氣產能合作,積極參與國際油氣基礎設施建設,促進與“一帶一路”沿線國家油氣管網互聯互通;同時,加強東北亞、上海合作組織能源合作,推動建立區域能源市場。
4.發布實施能源“十三五”規劃
另外,意見稱發布實施能源發展“十三五”規劃。編制完成能源發展“十三五”規劃,以及能源科技創新、電力、核電、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氣、可再生能源等專項規劃。做好國家級與省級能源總體規劃銜接,爭取2016年6月底前,兩級規劃全部按程序報批發布實施。
2016年4月21日轉載于中國節能服務網